发布日期:2019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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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职业共同体建设专刊律师联络专刊
第1期(总第7期)
关于互评互督平台评价统计情况
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月21日,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市律协共同建设的“法官律师互评互督电子平台”上,法官评价律师1474人次,律师评价法官58人次,累计分别为1981人次和208人次。其中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月21日法官评价律师的7个问题的评价结果较上次统计全部有所提升,具体如下:
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间,互评互督电子平台收到首条律师对法官的负面评价,该律师称法官当庭评价律师能力,贬低律师,违反了海曙区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十项规定。对此,海曙法院在内网就评价内容进行了通报,提醒法官及其他干警重视并严格遵守规定,感谢大胆提出意见建议的这位律师!欢迎各位律师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,为法院改进工作提供参考。也可将相关意见发至海曙法院联系人徐锦波的邮箱605846333@qq.com。
律师评价法官(评价内容)
1.法官庭审礼仪是否规范?
2.法官是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?3.法官有无不当言行?
4.法官是否平等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?
5.请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作评价。
6.法官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?
7.您对法院与法官工作有何建议?(可以匿名评价)